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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提示单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20-12-31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答好元旦、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校纪委就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作出提示。

一、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传达校纪委节日期间提示提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校纪委网站转发的上级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做到教育提醒全覆盖,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利用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方式收受学生、学生家长和患者的礼金;严禁借节日之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等;严禁借帮扶走访慰问之机变相公款旅游和违规招标采购;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严禁餐饮浪费和不文明用餐行为;严禁公车私用,做好节日期间车辆入库管理。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不聚集、不扎堆,不参加宴席、大型聚餐、联谊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员密集的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并减少不必要的社会交往活动。

四、实行离芜审批报备制度,教职员工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离芜。

五、严格执行学校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严禁脱岗、离岗,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中共安博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