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_安博官方网站_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40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 2020年6月28日 |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二、《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委员会章程
(草案)
总 则
第一条 安博官方网站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在校党委直接领导和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充分依靠全校广大同学独立开展工作,是全校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 校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校学生,成员通过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校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 校学生会的指导思想是:在校党委和市学联的正确领导和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职能,努力做好学生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维权保障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条 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
(四)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五)加强校园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培养锻炼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六)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校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八)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一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是有本校学籍的学生,被校学生会录取并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的均为校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校学生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
(四)遵守校学生会章程,执行校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校学生会活动,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校学生会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校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在校学生会内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校学生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校同学负责,校学生会是校学代会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经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以民主的方式从各系部学生中产生, 名额按各系部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产生办法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决定。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四)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应由校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学生会负责。
第三章 学生委员会
第十三条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学生委员会是全校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四条 校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校学生委员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校学生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团、主席;
(四)检查、监督主席团、主席的工作;
(五)聘请校团委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受团委委派,指导校学生会工作。
第四章 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 主席团是由校学生委员会推选产生的校学生委员会的常设领导机构,由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构成。
第十六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领导校学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召集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提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第十七条 主席团成员5人,设执行主席1名。
第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文体部、青志部、生活权益部。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
(二)主持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主持召开学生会全委会、办公会及各系学生会主席例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校学生会职责,明确校学生会人员分工,带头落实并督促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和全校同学监督。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一)协助执行主席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生会分工,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三)完成执行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执行主席不在的情况下,受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部长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并对主席团负责;
(二)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三)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副部长职责:
(一)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二)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三)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成员职责:
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完成他们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对部长负责。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完成学生会系统相关考评工作,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之间、各系学生会之间以及与校外学联、学生会组织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学生会工作考勤、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交流、内部建设、会务工作、干部日常管理等。管理校学生会相关办公室及办公区域。
(二)青志部
青志部是基于本校学生组织的学生会下设的一个学生会的重要部门。对内加强与四系学生会交流合作,协调好系会与校会关系,对外系扩大学校以及校会的影响力,提高学校知名度。为我校学生涉外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增加我校学生与其他院校的交流机会。致力于打造良好的学校形象。
(三)生活权益部
生活权益部是大学生的维权中心,是和广大学生最密切贴近的一个部门。生活权益部将做好广大学子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经常性地收集全校同学对学校餐厅、生活服务、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同学们遇到的问题和所提出的建议第一时间反映给学校,并尽力促进其解决同学的生活问题。生活权益部还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各个方面的维权工作。当同学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部门将积极联系并监督有关部门给予解决,为广大同学争取自己的权益。并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搭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反映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合理要求,帮助学校改进后勤工作,为学生发声,维护学生利益。
(四)宣传部
配合学校团委和团属新媒体工作部署,围绕校风、学风建设,结合学生实际,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页、彩绘、海报,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完成校学生会各项活动图片的采集,完成宣传海报、ppt、视频等宣传物品的制作,整理所有活动的图文信息。
(五)学习部
组织开展学生培训交流、专业技能竞赛、文化素质提升等活动,丰富校园第二课堂,拓展同学的知识面。开展学风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进校风学风建设。了解和掌握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信息。指导和帮助各系学习部,各班学习委员开展工作。每周进行晚自习查勤,评选优秀晚自习班级;负责日常上课和文化学习活动的考核统计工作。
(六)文体部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热爱生活、热爱艺术,追逐梦想的热情,陶冶学生艺术情操,展示学生青春风采,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协助校团委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负责相关文艺活动的考核评比工作。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系学生会:
(一)系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本系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全校性学生活动中接受校学生会统一协调;
(二)系学生会可经系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它方式民主产生,并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三)系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可参考校学生会的部门设置,视本系工作需要决定;
(四)系学生会应积极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系学生会主席、部长须按时参加校学生会召集的各系学生会主席会、部长会,报告工作、交流经验。
第二十六条 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一般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接受本系学生会的工作协调;
(二)班委会应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系学生会组织的全校性、全系性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需校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或学代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并由校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闭会期间由校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博官方网站学生委员会
2020年6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例:
系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刘威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19 | 8/28 | 否 | 实验室助理 |
2 | 程雪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19 | 15/80 | 否 | 班级副班长 、团支书 |
3 | 苗雨佳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19 | 1/31 | 否 | 班长兼团支书 |
4 | 许磊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19 | 8/25 | 否 | 无 |
5 | 王倩茹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19 | 2/170 | 否 | 班级团支书 |
6 | 邱东海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2019 | 4/32 | 否 | 班长 |
7 | 李辰月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19 | 76/217 | 否 | 无 |
8 | 蒲凤德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19 | 2/22 | 否 | 心理委员 |
9 | 叶楠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19 | 5/27 | 否 | 无 |
10 | 白敬德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19 | 7/22 | 否 | 无 |
11 | 董浩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19 | 16/36 | 否 | 学生处学工助理 |
12 | 李享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19 | 18/27 | 否 | 无 |
13 | 王俞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19 | 17/27 | 否 | 无 |
14 | 刘露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19 | 16/27 | 否 | 班级组织宣传委员、辅导员助理
|
15 | 王晓雨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19 | 3/26 | 否 | 班级学委 |
16 | 尹子辰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系 | 2019 | 4/40 | 否 | 无 |
17 | 杨静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系 | 2019 | 8/39 | 否 | 无 |
18 | 黄春晨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2019 | 2/31 | 否 | 无 |
19 | 林玉妮 | 共青团员 | 口腔医学系 | 2019 | 3/40 | 否 | 生活委员 |
20 | 张凤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19 | 12/18 | 否 | 无 |
21 | 许恒超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2019 | 19/280 | 否 | 班级学习委员 |
22 | 史蒂文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19 | 10/174 | 否 | 无 |
23 | 熊宇航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19 | 11/27 | 否 | 无 |
24 | 常裕美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20 | 否 | 无 | |
25 | 王浩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20 | 否 | 无 | |
26 | 魏艳强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20 | 否 | 无 | |
27 | 刘冰冰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20 | 否 | 无 | |
28 | 高慧娟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20 | 否 | 无 | |
29 | 姜璐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20 | 否 | 无 | |
30 | 岳慧楠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20 | 否 | 无 | |
31 | 鲍晓娜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20 | 否 | 无 | |
32 | 高尚慧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20 | 否 | 无 | |
33 | 许鹏辉 | 共青团员 | 康保系 | 2020 | 否 | 无 | |
34 | 沈佩媛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2020 | 否 | 无 | |
35 | 奕佳星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20 | 否 | 无 | |
36 | 王烨 | 共青团员 | 医疗系 | 2020 | 否 | 无 | |
37 | 王荷慧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2020 | 否 | 无 | |
38 | 岳江涛 | 群众 | 口腔医学系 | 2020 | 否 | 无 | |
39 | 季心语 | 群众 | 护理系 | 2020 | 否 | 无 | |
40 | 崔云娇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020 | 否 | 无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切实推进学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现结合《安博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安博官方网站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 候选人根据个人意愿报名、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处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二条 候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选人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2、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3、学习成绩优良,排名靠前,在校期间未有过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
4、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处分;
5、能在规定期限内毕业,未延期毕业。
第三条 原则上各系只能推选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一名候选人,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必须为所在系代表团代表。
第四条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候选人,以及在竞选期间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发表不正当言论引起恶劣后果的候选人,大会选举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有权撤销其参选资格。
第六条 候选人应公平竞争、文明参选。在选举活动开展过程中,候选人有下列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大会选举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有权撤销其参选资格,并上报学校给予处分:
(一)通过请客送礼、封官许愿、威胁利诱等手段拉拢代表;
(二)捏造是非,造谣污蔑,对其他候选人进行言语或身体伤害;
(三)拉帮结派、搞宗派主义等不正之风,造成恶劣影响;
(四)和社会上与选举无关的人员串联勾结,破坏正常选举秩序;
(五)有损害其他候选人正当选举利益的恶劣情形,严重违反公平竞争、文明参选原则;
(六)因不当竞选活动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6月28日
召开地点:西一报告厅
代表人数:120
主要议程:
1、致大会开幕词;
2、听取并审议《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
3、审议并通过《2019级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4、宣读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大会选举办法》;
5、学代会竞选候选人竞选演讲;
6、唱票;
7、为2019级校学生会干部颁发聘书;
8、宣读本次大会唱票结果;
9、大会闭幕,奏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宣传报道链接(含照片):/show/20087/site/772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安博官方网站
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本次大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博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
二、安博官方网站2020级学生委员会由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
三、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根据我校《学生会章程》规定按照1:1.8的比例差额选举。
四、监、计、唱票人员10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交通过,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在大会秘书处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因疫情原因,今年将采取线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这次学代会共有9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演讲结束后、将开启线上投票通道,代表们投票完毕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清点票数,并将投票结果报告大会,然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到会代表人数半数才能当选,按得票多少依次取满名额为止;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在其他未当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如果经过补选,候选人的得票数仍未超过半数,则不再进行补选,以得票多少依次替补。
七、选举时,学生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数的五分之四,才可进行选举。
八、参加选举的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请在“赞成”栏画“√”;反对的不做任何标记。校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候选人为9人。每张选票的被选人数应等于应选人数方为有效票,如超过或少于应选人数则作废票处理。
九、大会宣布正式选举结果后当选人名单按得票数量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秘书处决定。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暂无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暂无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 阎晶晶 | 否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周冉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