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官方网站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公务接待活动,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芜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芜市发[2014]26号)、《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的通知》(办〔2016〕58号)、《关于调整芜湖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9〕626号)、《芜湖市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加班误餐补助办法(试行)》(办〔2019〕96号)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一、接待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一)公务接待工作中,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力戒铺张浪费的原则,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二)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同城单位来访一律不予接待。
(三)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原则,制定公务接待方案。
(四)根据来宾的职级、来校目的和任务,涉及到接待任务的各系部、处室本着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接待工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五)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如涉及到大型活动、会议、国内外重要来宾等,应事先把有关接待的计划、方案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六)各系部、处室在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活动规定,简化接待、简化礼仪,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显示屏,不插彩旗,不搞迎送;不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七)接待费用实行对公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二、接待工作的职责与范围
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实行分级对等接待原则。
(一)来校检查、考察、交流、调研、参观的单位领导同志及兄弟院校校级领导带队的团、组,由办公室负责接待;
(二)实习单位、合作企业等单位的专项考察,由相对应的处室、系部负责接待;
(三)在校召开的大型会议、活动的重要宾客,由主办的处室报办公室安排对应接待;
(四)其他接待任务。
三、接待工作的程序与办法
(一)方案
根据接待事由,按照对方公函要求,事先做好接待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校级接待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根据方案层层落实,相关系部、处室积极配合。
(二)住宿
凡外地来宾需要安排住宿的,应按照标准安排在学校定点宾馆;重要接待任务,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合理安排,住宿费均由来宾自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按相关规定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三)用餐
1.用餐原则:
实行严格标准、定点接待、实名登记、“五单合一”(即:公函、接待用餐申请单、接待清单、正式餐饮发票、饭店开具的菜单)规范管理、单独列支、日清月结、定期公布。严格执行“三严三禁”,即:严格执行事先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对公转账和公务卡消费制度;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公务接待饮酒,禁止经费支。
2.用餐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包括份餐、发放餐券、公务接待用餐等。
(1)份餐:学校大型活动需安排用餐的,应由活动组织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报销时需提供领取用餐的人员名单,份餐人均每餐不高于30元。
(2)发放餐券:学校大型活动需发放餐券的,应由活动组织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同时,活动组织部门应建立加班餐券领用台账,对加班人员、加班时间、加班事项等内容在学校进行公示,餐券每人每餐不高于30元。
(3)接待用餐: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兄弟院校校级领导,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对象为所在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由学校相应部门负责安排,并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每次公务接待只能安排一餐,用餐标准人均每天不得超过200元。
符合公务接待用餐范围的人员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由接待对象结算餐费。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参加接待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份餐。
公务接待用餐应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菜肴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安排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除招商引资和重大外事活动,其余公务接待一律严禁提供酒水。
3.用餐审批
(1)根据需要,选择适当接待地点。
(2)实名登记,严格审批。公务招待一律实名登记。接待部门必须提前凭公函如实填写《安博官方网站接待用餐申请单》,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校办公室负责安排。坚决杜绝接待用餐弄虚作假现象。
(3)报销时,由接待部门进行统一汇总报销,费用从学校办公室经费中支出。
(4)“五单合一”,票据齐全。财务处要严格审核把关,要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算。公务接待的餐饮费用在报销入账时,其会计凭证必须做到接待用餐申请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接待清单、公函五张单据齐全。对违反“五单合一”规定的,财务处不予报销。接待餐费应及时结账,原则上不得跨月。各类会议的餐饮费应列入会议费用。
4.各级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培训期间不得参与公款宴请,也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
5.定期公布,加强监督。接待费实行报告制度,每年向全校公开一次。财务处应遵照校务公开有关规定,及时汇总、报告各部门公务接待费用情况,以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评议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会同财务处要加强对学校及部门公务接待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6.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用餐的相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良好美德,拒绝餐饮浪费;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执行情况纳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并作为考核干部的标准。
(四)参观
来校宾客如需实地参观,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应予支持配合,并安排人员负责接待和现场讲解等。
(五)接待用车
接待用车按照校政[2020]23号文《安博官方网站公务车辆管理及公务出行保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财务处应加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的审核,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不予报销并按规定追责问责。
五、附属机构应根据上级要求和本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具体管理措施。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校政〔2016〕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