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总医院长年常态化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东至县总医院长年常态化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 位:临床医疗、医技、护理、财务、数据信息等。
招聘计划:根据各院区申请,编制部门审批情况,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公布(gh_6f638161964d),应聘人员可随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66-7018059。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院校对应专业毕业生。其中:县级医院院区临床医疗、医技、财务、数据信息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等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各乡镇院区相应岗位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偏远地区学历可适当放宽;护理岗位需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二)应聘县级医院院区临床医疗、医技、财务、数据信息岗位年龄30周岁以内;应聘乡镇院区临床医疗、医技岗位年龄40周岁以内;财务等岗位年龄30周岁以内;护理岗位年龄25周岁以内(乡镇院区及已婚生育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研究生学历、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特殊人才引进由总医院党政班子会议决定。
三、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投放简历。电子邮箱:dzxzyy20191225@163.com。
(二)报名时间:长年常态化接受报名和试岗培训。原则上临床医疗、医技岗位根据岗位需求随时招聘,其它岗位每年不少于二次。
咨询电话:0566-7018059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当年度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东至县总医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东至县总医院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察环节。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察
简化考试考察程序:护理专业采取笔试+面试+操作;其它专业采取试岗和面试形式,由总医院组织专家组实施,考试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试岗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试通过后需提供考察相关材料。
六、体检
按照考试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各院区均由总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以后凡符合编制周转池管理者经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和县总医院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制周转池聘用程序。
八、其他
本公告由东至县总医院负责解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