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读者,图书馆特设存包柜供读者使用,请使用者自觉遵守使用规定:
1. 存包柜仅供读者临时使用,用于读者存放书包、书、文具等不宜带入书库、阅览室的个人物品,读者一经离馆,须立即清柜,不能占用。
2. 为保证物品的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存放到存包柜内。
3. 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由保卫部门追究存放人的责任。
4. 存放时间为每天8:30-21:00,读者当日存放,当日取走,不得超期,图书馆将定期对存包柜进行清理,对超期存放的物品,一律视为无物主处理。
5. 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产,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破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6. 存包柜在使用出现任何问题,可直接找图书馆保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