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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12年冬季征兵有关政策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3-04-07 点击量: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的学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21231日前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8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201212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1日起算。

五、征集时间

2012111开始征集,1210开始起运新兵,1231日前运送完毕。(为驻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需空运进疆的,征兵开始时间可适当提前,并于1123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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