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附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学校启动校级质量工程支持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
一、立项范围
设置校级线上教学优秀课堂、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线上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五大类项目。
二、申报与推荐要求
1. 校级项目申报指南参照省教育厅申报指南执行。省级项目推荐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 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同类项目,已有研究基础的校级项目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报省级项目。
3. 项目负责人在研质量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项(不含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等奖励类项目)。
4. 申报项目名称需符合教育厅文件的形式审查要求,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校级立项与省级推荐限额
原则上按校级立项与省级推荐限额按2:1的比例进行设置。
项目类别 | 校级立项限额 | 省级推荐限额 |
线上教学优秀课堂 | 10 | 5 |
线上教学名师 | 6 | 3 |
线上教学新秀 | 6 | 3 |
重大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 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 | 6 | 3 |
线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 待定 | 待定 |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 本次项目申报实施无纸化办公形式,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2. 申报时间:省级重大线上教学改革项目截止日期为3月27日。其他项目申报时间在疫情防控结束后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日期另行通知。
3. 因时间紧急,本次校级项目申报书按省级项目申报书模板填报,项目立项级别以最终立项文件为准。
附件下载: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1.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7.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形式审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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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