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转发部分省市公开曝光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踪监督,突出政治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一些省市纪委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现选择性转发6起案例供全校人员阅知并引以为戒。
一、湖北省纪委于2月2日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3起:
(1)枣阳市熊集镇党委书记邢天斌,太平镇镇长齐本忠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聚餐,邢天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齐本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其他参与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通山县公安局副政委王庆度、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徐德运等人负责的防控点未按要求管控车辆和人员,未对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规范登记监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3)江陵县郝穴镇江城社区居委会委员朱晓谎报自身病情、逃避防控责任被辞退,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湖南省纪委于2月11日三湘风纪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1起:
家住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曲塘社区某小区的唐某某隐瞒农历年前有湖北省黄冈市往返史,并且不遵守国家居家不外出的号召和区、街规定自我隔离14天的要求,多次出入公众场合并频繁与其亲属接触。1月28日(正月初四)开始,与唐某某接触过的亲属陆续发烧。截止2月4日,唐某某及亲属共计8人为医院确诊或疑似人员。
三、四川省纪委于2月11日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2起:
(1)自贡市自流井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陈宇在疫情防控中临阵退缩问题。按照区统计局安排部署,陈宇应于2020年1月28日至2月1日在单位备勤或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担心自身被病毒感染,陈宇心生畏怯、临阵退缩,既不执行备勤任务,也不参与防控工作,在局领导多次电话督促下,仍敷衍塞责、拒不到岗。2月1日,陈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2)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来龙村党支部书记蒋朝光截留疫情防控物资问题。2020年1月26日,广兴镇给每个村(社区)统一配发40只医用口罩,用于村(组)干部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至28日,蒋朝光未将领取口罩一事告知其他村组干部,除发给村主任1只外,截留39只口罩供个人使用。2月5日,蒋朝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