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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有关安排和建议

 作者: 赵茗毅  发布部门: 药学系  发布时间: 2020-02-11  点击数: 


各系部、附属机构和相关科研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科研工作安排和建议通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学术会议外,不建议教师参加其它的国内外学术会议。

2.鼓励开展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科技产业处备案。同时,做好严格的防护措施。

3.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线上交流和远程协作,全面暂停野外取样、测试化验、现场实验、现场考察等差旅性工作以及可能发生人员聚集的科研行为,主要开展文献调研、理论分析、模拟计算等能够居家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或通讯手段完成的科研工作。

4.建议充分运用网络多媒体等各种“线上”学术资源,开展查阅文献、撰写课题申请书、撰写论文等科研工作。学校图书馆已全面梳理了远程电子资源(/show/19118/site/556),供全校师生使用。学校中心实验室建立了网页(https://mooc1-1.chaoxing.com/course/203023222.html),包含实验室安全知识和相关大型仪器的资料总结,供大家学习。

5.各项科研工作申报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注:2019年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通知时间是312日,芜湖市科技局项目申报通知时间是329日),科技产业处将第一时间在学校网站和科研管理工作群发布,请各有关部门和各位老师密切关注。

6.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延后至2020420号,请相关人员认真准备。

7.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期应结题的主持人按照结题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8.科技产业处将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咨询、办理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确保对教师提出的与科研相关的问题及时回复和处理。联系人:汪荣斌13866393635;赵茗毅19955394826

 

 

科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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