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附属机构:
校级教研项目经个人申报、系部推荐、专家评审和学校公示,现批准2019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建设。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文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布立项。
根据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省级、校级质量工程立项的建设项目需填报任务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做好项目经费预算,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经各部门审核推荐通过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任务书论证与备案。论证后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2月4日前还需上交纸质版一份,由教务处统一盖学校签章后返至各部门由项目负责人将盖章页扫描插入至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三、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每年12月底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四、各系部、附属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国家、省、学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培育、建设、指导和监督,切实以质量工程为抓手,带动系部、附属机构内涵提升,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