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科技产业处拟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及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科研成果统计是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以及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原始依据。请广大教师务必认真、完整、真实填报。
2、附件1中包涵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专著、获奖科研成果、授权专利。以上表格均有填表说明,请相关教师务必按照说明认真填写。
二、范围
(1)论文。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中外文期刊的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或外文期刊的通讯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安博官方网站的学术论文。或SCI、SCIE、SSCI文章,学校在职教职工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安博官方网站为第二及以后作者单位的学术论文。(国内具有CN刊号,国外具有ISSN刊号)。
(2)著作。本校在职教职工出版的与自己所从事的学科相关的论著、译著和科普著作等书籍,必须是具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3)教材。出版的教材必须是具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4)专利。包括在本年度申请或进入实质性审查或在本年度获得授权的各类专利。
(5)科研(技)成果。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安博官方网站,第一负责人或独立完成人是学校教职工。或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科研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外单位,在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任务书中填有安博官方网站,学校教职工为主要完成人(第二、第三),并且在获奖证书上有本人姓名的。
三、提供材料要求
1、按照附件1要求由各系部进行录入上报,同时提交著作、教材、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奖的原件和复印件。著作和教材的复印件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内容所在页的第一和最后一页;论文包含封面、目录以及内容所在页,其中一类(包括SCI、SCIE、SSCI文章)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原件审核后返还。
2、各系部的汇总表纸质文件需加盖系部公章(见附件1),并发一份电子版。
3、论文、著作、教材、专利和科研成果奖的表格需严格按照附件1样式分开统计。
4、本次统计工作以各系部为单位,行政部门兼课教师由所属对口系部进行统计。
四、时间要求
请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含行政兼课)认真填报,由系部负责初审,审核无误打印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登记表于2019年1月3日前报科技产业处。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