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2019淮北市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招聘护理13人公告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是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培训为一体的全县唯一一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编制床位120张,开设妇科、产科、儿科、外科、泌尿男性科、妇保科、儿保科、口腔科、不孕不育科、计划生育科等2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美国GE四维彩超、进口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CR—X光钼靶机、阴道镜、LEEP刀、可视人流仪、蓝氧治疗仪、麻醉机、胎儿心电监护仪等一系列先进诊疗设备。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已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9年按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务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3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经县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濉溪县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在编人员。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和要求以《2019年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和名额》为准(见附件1)。
备注:1、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2、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3、取得高级职称的专家型人才不占用本次招聘计划人数名额(具体面议)。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经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由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6日。
2.报名地点及费用:
(1)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淮海南路县行政服务大厅向南500米)三楼小会议室。
(2)考试费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45元(皖价费【2009】118号)。
3.资格审查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填写《濉溪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提交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信网毕业证明)、学位证书、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2)护理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专业招聘计划数。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1)准考证发放:2019年7月24-26日到濉溪县妇幼保健院三楼小会议室领取。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命题及阅卷均委托异地考试机构负责。
(4)笔试科目:分基础知识卷和专业知识卷,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
(5)考试内容:
①护理、助产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临床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如临床类考生报考医学影像和麻醉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两项合计后为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②医学影像、麻醉、口腔、药学、医学检验考医学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③财务收费考财务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三)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低于5人的,面试比例为1:2;5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1.5,不满整数的按整数计算)。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②具备免笔试条件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累加计算,其中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占比为70%和30%,满分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
1.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为拟参加体检对象。
2.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最后一名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择日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拟参加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体检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体检人须对“既往病史”项中有无“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项目做确认签字。
体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胸片、EKG、B超、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符合招聘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解除聘用。
3.2019年报考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需于2019年10月1日前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或考试合格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取消聘用。
(七)招聘工作要求和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61-6887006(濉溪县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561-6063803(濉溪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19年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和名额.docx
2.2019年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