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一)在学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附属医院中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及与附属医院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临床教学人员。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员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6月10日-6月20日)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
(二)现场确认(6月17日-6月21日)
学校对本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如本人未按时到场提交确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22日—6月27日)
学校组织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进行测试。
(四)校内公示(6月28日—7月4日)
学校将经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材料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材料上报(7月9日—7月10日)
学校以公文上报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并提交《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六)审核与颁发证书(7月-9月)
省教育厅对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高校,同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送至各高校。
四、关于申请认定材料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减证便民的要求,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部分申请认定材料调整如下:
1.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从2019年上半年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申请表为1页,不再由申请人打印提交。
2.改进思想品德鉴定方式。申请人以样式统一的《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环节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3.调整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方式。从2019年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任教学校负责核实。核实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4. 减少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证明。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五、变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的说明。鉴于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少数教师,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其任教学科发生变化,经研究,变更程序明确如下:
(1)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重新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2)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3)依据任教学科,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从事相关课程教学满一年的任课通知书;
(4)个人原持有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由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收回并妥善保管。
附件:
1.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2019年申请人注册网报流程PPT
安博官方网站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二、网上报名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期间,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个人账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1)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首先要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本页面信息与申请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无关。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明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需按照提示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③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2进行操作,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各高校通知本校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注册账号登录并报名。
1.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首先点击“须知”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阅读完毕后,请在右上角点击“返回业务平台”按钮,返回业务平台界面。
2.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点击“报名”按钮,开始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首先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在此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待之后使用。阅读完毕,勾选下方“已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选框,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身份信息页面。
3.身份信息页面可选择或进一步修改完善考试形式、普通话、学历、学位等信息。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考试形式”统一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 ”,填写选择认定机构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
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省份:安徽省;
认定机构:安徽省教育厅;
任教学科:从备选项目中选择二级学科以下名称填写,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相一致。
确认点:安博官方网站。
5.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申请信息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和下载打印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
三、现场确认
2019年6月17日-6月21日,各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提供承担一年以上的临床带教任务书。
(6)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体检医院指定地点为附属中医院体检中心,校内申请教师将《体检表》自行打印出来后(A4纸正反两面打印),贴上和上传照片一致的1寸照片,先到组织人事处盖章后,再自行前往体检。中医院申请人员将表格打印好,贴上照片后,带上工作牌,自行前往体检。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此项材料由学校和医院统一提供,申请人无需提交。
(8)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本人持身份证件去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9)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10)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11)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