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对学校2018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相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形式
教务处统一安排集中检查相关材料,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
二、检查项目
包括质量工程和行动计划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行动计划项目参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文件进行,但不可申请延期。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受理已到期的需结题的项目。
三、提交材料
1.已到期需结题的项目提交材料:
(1)结题报告:单独打印,不合订。专家鉴定意见请先初拟草稿意见。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需财务盖章签字方可上交。
(2)成果汇编:含项目任务书、成果摘要、项目结题验收任务建设对照表、成果复印件等。
(3)经费卡原件。
2.未到期需阶段性检查的项目提交材料:
(1)进展报告:单独打印,不合订。专家鉴定意见请先初拟草稿意见。
(2)支撑材料汇编:含项目任务书、项目阶段性检查任务建设对照表、阶段性成果复印件、经费卡复印件等。
3.延期项目需提交材料:延期申请(需领导签字同意后受理)。
4.所有相关材料的相关签字、盖章手续需齐全材料才可上交。
5.对无故不接收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四、时间要求
以上材料以系部为单位纸质版一份交至教务处,结题报告、进展报告、延期申请还需提交电子版一份,邮箱41811511@qq.com。截止日期:2019年4月8日。逾期不受理。
五、其他
未尽事宜将通过教学工作群补充通知。
附件:1、2018年度质量工程、行动计划项目检查一览表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5、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6、省级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7、项目结题验收任务建设对照表
8、项目阶段性检查任务建设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