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博官方网站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人[2018]47号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现将《安博官方网站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实施。
附件:1.《安博官方网站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办法(修订)》
2.《安博官方网站骨干教师选拔申报表》
3.《安博官方网站骨干教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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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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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适应高职高专教学特点和未来专业发展需要的中青年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
校内专兼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及科研、临床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骨干教师遴选着眼于师资梯队建设,向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选拔比例
校内专任教师和临床教师中骨干教师比例分别为总数的15%-20%左右。骨干教师在评定时应考虑各专业的合理分布,同一课程的骨干教师数量一般不超过两人。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具备扎实的专业素质。具有本学科、本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储备,并掌握与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的实践技能;能在本学科的学术前沿指导和开展研究工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热爱教学工作,教学能力突出。
(二)校内教师评选条件
1.受聘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
2.有较强的教学工作能力。近三年,专业课教师独立系统地承担2门及以上专业理论课或专业实践课教学工作,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所在教研室的平均工作量(行政兼课教师不受课时量限制,但须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3.教学态度端正,方法得当,教学效果良好,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其中近三年至少有1次教学质量考核达到优秀;
4.教科研、实践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中(1)—(4)中的1项和(5)—(7)中的1项):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在四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近三年,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专著或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独自编写一个章节;
(3)近三年,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3),或主持人才项目,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4)近三年,获得教学成果奖,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
(5)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培养的学生在市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前8名;
(6)获得国家级教学类竞赛奖;或省厅级教学类竞赛前10名或三等奖以上;或校级教学类竞赛前3名或一等奖以上;
(7)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系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建设、专业课程的建设或实验室建设。
(三)临床教师评选条件
1.受聘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近三年,本人承担的课堂理论教学工作量平均不低于24学时,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基本任务和临床带教本校实习生任务3年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在四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以上。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安博官方网站骨干教师申报表》,提交本人业绩工作情况及水平的材料。
2.系部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排序后报组织人事处。
3.学校相关职能处室对于推荐人选的业绩材料进行初审。
4.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做出评审意见。
5.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培养措施及待遇
(一)入选骨干教师,培养期为三年,期满后需接受考核。
(二)合理科学地制订培养计划。入选人员所在系部要结合专业建设的实际和发展重点,确定培养人选的具体培养任务和培养目标,认真研究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培养方向、培养期教学和科研工作目标、培养措施以及学术梯队建设规划等,报组织人事处备案,作为考核和管理的依据。
(三)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为入选人员开展科研、教研工作创造条件:
1.在骨干教师培养期内,学校为每人每年提供5000元的培养经费,用于资助骨干教师进修、学习、科研活动;
2.支持骨干教师攻读高一层次的学历、学位,优先安排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访问学者等;
3.临床教师入选骨干教师的,享受每周2学时的基础津贴。系部应优先安排教学任务。
(四)国家、省、市等各类人才项目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应为骨干教师,且优先推荐期满考核优秀的人员。
六、任期职责
(一)校内教师任期职责
1—4条中满足其中的2项(其中第1条必备),5—7条中满足其中2项
1.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质量高,教学评价好。三年任期中教学质量考核至少取得一次优秀等次。
2.在四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三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牵头完成一部学术专著或主编一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教材。
3.任期内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8名);或参加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4.任期内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参加二类以上科研项目,或三类科研项目(前5名),或四类科研项目(前3名);或获得二类以上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5.任期内面向学校师生至少作一次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报告。
6.积极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任期内系统指导1名青年教师(含临床教师)。
7.协助教学系部制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科研计划等,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
(二)临床教师任期职责(满足下列项目中的2项)
1.任期内积极参与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以上。
2.任期内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竞赛1次以上。
3.培养期内应取得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延迟一年。取得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以上人员,课堂教学课时费按高一等级享受)。
七、管理和考核
l.骨干教师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聘任一次。三年期满,资格和有关待遇自行中止。骨干教师调离学校或从事与原教学岗位无关工作的,其资格自动取消,并终止其待遇。
2.骨干教师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校负责选拔与期满考核,系部负责日常管理及培养工作。
3.期满考核时先由骨干教师填写考核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由系部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再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
4.期满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实绩突出且明显高出考核合格标准的,可定为优秀等次。
未能完成任期职责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再重复申报骨干教师。
(1)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
(2)报送材料弄虚作假;
(3)任期内受到党、政纪处分;
(4)任期内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5)年度考核不合格。
八、附则
1.办法中提到的论文、教科研项目、教科研奖励等分类均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