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意义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医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特修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医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学校立即处理的危险事件。包括:
(一)社会安全类事件
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医护员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医护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医护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事故灾难类事件
主要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
主要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医护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医护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事件
主要包括气象灾害、严重内涝、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环境污染类事件
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六)网络安全类事件
主要包括学校网络系统受到破坏;偶然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外部原因的破坏、更改、泄露;校园网络系统无法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校园网络服务中断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校园网络服务中断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七)网络舆情类事件
主要包括在学校外网、内网(学校局域网)、微博、QQ群和微信公众号、群等网络上发布内容,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引起较大关注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的意见、情绪和言论。
(八)考试泄密安全类事件
主要包括由教育卫生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教育统一考试和学校的各类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九)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另行制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安博官方网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校领导组)。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党委、行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
校领导组下设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环境污染类、网络安全类、网络舆情类、考试泄密安全类等八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各小组由相应职能处室各司其职承担工作。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学校各职能处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具体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领导组主要职责:制订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医护员工知晓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应急处置小组各司其职,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对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交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监督执纪问责。
四、工作原则和基本方法
(一)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从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作用,依靠全校广大师生医护员工,努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相关责任人要经常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2.遵循“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立足防范,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各应急处置小组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护师生医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为最高原则。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坚持“区分性质、依法处置”的原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医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医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 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方法
1.各应急处置小组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稳妥而果断采取措施;
2.向学校领导和办公室汇报情况,与家长取得联系,特殊情况要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支持;
3.有效稳定相关人员和群体的情绪,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4.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事件的查处、善后和对参与者的教育工作;
5.分析认定事件责任及应急处置效果,研究确定责任追究意见;
6.总结突发事件教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资金保障
各应急处置小组应将工作资金纳入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
(三)人员保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领导组成员、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和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人员到位。
(四)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六、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领导组办公室(校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应当立即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完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应急信息上报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后学校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舆情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学校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
第二章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能:在校领导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医护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收集信息报送校领导组和校主要领导。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式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急、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的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实施打砸抢、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医护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I级)。
2.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II级)。
3.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内出现违法内容的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III级)。
4.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医护员工广泛关注,师生医护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IV级)。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IV-II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和教育厅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领导组成员应迅速深入,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全力以赴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学校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疏导劝阻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将学生劝导回学校。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如发生针对师生医护员工的恐怖袭击事件,学校应立即上报教育厅和公安机关、封锁现场、组织救援、控制师生医护员工情绪,防止发生混乱。
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IV-III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要快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机关,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党政领导、学生管理部门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学生公寓,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较大事件(III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IV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及时报告校领导组和主要负责人。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学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保卫处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四、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医护员工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医护员工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医护员工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医护员工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医护员工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医护员工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中进行慰问;在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维稳、综治部门领导、指导、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医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医护员工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医护员工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校内各项制度改革所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
4.事件平息后,学校要敦促相关部门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处置工作组,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校领导组审定后视情报市维稳领导组和省教育厅。
第三章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为:在校领导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对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学校各部门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一般灾难事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人赶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I级)。
2.学校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II级)。
3.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III级)。
4.对个体造成的灾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IV级)。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要立即拨打119、120请求救援,并向校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应打开消防通道,隔离电源,并及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校领导组立即召集应急处置小组,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及时采取关掉电源、燃气,转移易燃易爆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2)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救火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赶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进行扑救。救灾结束后,要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3)校医室要及时赶赴现场,配合有关医疗部门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
(4)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领导组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可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
(2)校领导组应指挥应急处置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工作。
(3)迅速切断电源、煤气,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险;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内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后,应急处置小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与校医室或医疗急救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2)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导组和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应及时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指挥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或防冻伤等应急抢救措施。
(3)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各系、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注意发现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导组和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校领导组应组织人员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对受伤者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疗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医护员工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医护员工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发现的个人或部门要立即向校领导组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
(2)校领导组立即召集应急处置小组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同时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疏散参与围观的学生,随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现场情况。
(3)应急处置小组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应急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因教学或其它用途需要使用危险品的部门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指导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和人员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导组和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
(5)对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医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校领导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组织师生医护员工疏散或撤离。
(6)危险排除后,校领导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7.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如发生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110、120请求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组办公室。
(2)校领导组和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应及时赶往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初步了解情况进行指挥。
(3)配合医疗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如有涉及疆籍师生医护员工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教育厅相关部门。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大型群体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经同意后才能举行。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活动组织部门应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及时报告校领导组办公室。
(3)校领导组立即召集应急处置小组开展抢救受伤师生医护员工工作,并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医护员工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4)相关部门和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校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保护好现场。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定时、定期进行通讯联络和清点人员工作。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校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校领导组要对事件做出准确判断,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方面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救助。
(5)努力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
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操作制度学习。
(2)做好食堂、配电房、仓库及供水、供电和燃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关键部位和重点现场的检查,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3)发生跑水(停水)、漏电(停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校领导组办公室,统一指挥,组织抢救和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争取尽快恢复正常。
(4)食堂、餐厅等饮食部门以及供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设施,发生污染等事件时要立即停用,并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组。
(2)积极配合芜湖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医护员工情绪,避免恐慌发生。
四、善后与恢复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医护员工情绪,避免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事故以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应急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6.事件结束后,各部门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日常工作由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为:在校领导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校领导组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其中,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在学校发生的,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危化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8)在学校发生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5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内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危化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3人,无死亡病例;
(7)在学校发生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危化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1人,无死亡病例;
(4)在学校发生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和各系、各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校领导组汇报: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实验室或医务室发生有毒或危险药品丢失和泄露的。
2.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对突发公共事件,经校领导组授权由办公室负责对外报送信息,宣传部负责发布信息,报送、发布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
四、应急反应
校领导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芜湖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调查情况。
五、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流行性传染病
1.市外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1)学校实行严格管理,坚决阻止病源进入校园。学校门卫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坚决杜绝疫区来人进入校内。校内师生医护员工不得接触外地来人,特别是疫区来人,各部门要加强检查,一经发现与疫区来人接触者,要立即对其隔离观察。
保卫处、总务处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2)设立“临时隔离病房”,落实医疗措施
①学校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要建立“临时隔离病房”(一人一室),一旦发现疑似流行传染病症状的病人,要立即对其进行隔离观察,然后及时与指定医疗单位联系转诊。
②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要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治传染病的药品。
③加强对师生医护员工的监护。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师生医护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学会正确的防范方法。如有疫苗预防的,要及时对所有师生医护员工进行疫苗注射、接种,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应急处置小组加强对全校师生医护员工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校领导组报告,由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④严格外出人员(包括教职工家属)的监控工作
A.各部门要加强考勤管理,发现缺勤师生医护员工,要及时查明原因,取得联系,登记上报。
B.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师生医护员工请假外出,特殊原因确需外出者,学生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教职工须经校长批准。外出人员所在部门必须对外出人员进行登记,并做好追踪管理,随时保持与外出人员的联系。
C.各部门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医护员工(包括教职工家属),要严格排查,及时报告,由校医室对其采取相关措施。
D.对前往疫区尚未返校的学生,学生所在系要及时与其联系,要求其回家隔离观察,检查确诊未被感染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由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继续隔离观察,并根据观察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E.对近期从非疫区归来并在校内住宿的师生医护员工(包括教职工家属),所在部门要加强预防和监护,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情况者要及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⑤加强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机房、餐厅、学生宿舍、教职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
⑥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2.市内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1)按照芜湖市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做好各项防治工作。
(2)校区采取相对封闭管理,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出外,其余一律不得外出。
(3)校内工作、生活必须品由专人外出进行采购,确保学校正常工作和师生医护员工生活需要。
(4)除教学活动外,禁止举行其他一切大型活动。
(5)设立“临时隔离病房”,严格进行疫情监控。
①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要求建立“临时隔离病区”,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隔离病房,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利用学校隔离病房进行隔离观察,然后立即与指定医疗单位联系进行转诊。
②校医室要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治传染病的药品。
③加强对师生医护员工的监护。附院口腔医院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师生医护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学会正确的防治方法。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如有疫苗预防的,要及时对所有师生医护员工进行疫苗注射、接种。加强对全校师生医护员工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由附院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④加强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机房、餐厅、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定期、定时进行消毒。
⑤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3.校内发生流行传染病或疑似流行性传染病。
(1)病人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学校报告情况,并及时通知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
(2)学校要立即向芜湖市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教育厅报告相关情况,并组织力量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师生医护员工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并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将该病人送至学校隔离病房,并迅速联系芜湖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诊。附院接诊医护人员必须穿戴隔离防护服,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感染,确保自身安全。
②立即采取措施,对该病人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并对所有接触人员坚决进行隔离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③如病人为学生,所在班级应立即停止集中授课,采取电话或布置作业形式在宿舍进行授课。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④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其他各类场所进行消毒,保护健康人群。
⑤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内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学校教学、工作、生活所需物资一律电话采购,防止疫情向校外传播。
⑥根据实际情况,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或停课,禁止举行一切课外大型活动。
⑦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二)食物中毒
1.发现的个人或部门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立即与学生辅导员联系并向校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2.校领导组立即召集应急处置小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3.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医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市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疑的中毒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并保护好现场。
5.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消毒和取样分析工作。案情重大的,由学校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六、善后与恢复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重点转向善后处置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联合芜湖市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肇事部门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五章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日常工作由总务处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为:在校领导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认真分析自然灾害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灾情拟定动用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数额和使用方案。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III级。
1.I级事件:是指学校师生医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是指对学校师生医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应急处置措施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芜湖市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校领导组即可宣布学校进入预备应急期,并实施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芜湖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的预警发布,及时调整与解除预警响应。
(2)按照芜湖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或自主决定停课。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校领导组应召集各应急处置小组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应急保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医护员工通知灾情,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医护员工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稳定。
(5)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污染物性质,采取必要的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迅速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加强对事件现场的监视、控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校领导组立即召集应急处置小组,按照市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
(2)各系部、处室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工程抢险、避灾疏散转移、人员安置等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3)附属口腔医院(校医室)应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同时应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校内疫情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校办公室应根据校领导组部署,保障通信畅通,建立信息日报制度,按时将灾害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情况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向各应急处置小组和各部门通报灾情,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5)总务处应协助电力主管部门做好被破坏的电力设施恢复工作,保证校内用电供应。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食品与物资的调运工作,保障校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加强校内车辆的安全管控,在建工程应采取降尘措施。
(6)财务处应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所必需的经费充足。
四、善后与恢复
1.做好自然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协助伤亡人员联系保险公司开展相关赔付工作。
2.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校内所有关于自然灾害的信息均由校领导组办公室公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更不得讹传。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由校宣传部备案并协助开展,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做好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工作。
4.总结经验教训。对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失误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规追究相关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疏导师生医护员工情绪,避免恐慌和动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作好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中的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章 环境污染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为: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学校师生医护员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学校环境破坏。在校领导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医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二、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确认划分和应急处置措施
(一)等级确认划分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全校区域生态功能丧失;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2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7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楼宇生态功能部分丧失。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人以上7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
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人以下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4)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及时报送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立即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部门和人员。加强对事件现场的监视、控制,随时将实时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现场污染处置
学校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污染物性质,采取必要的封校、隔离、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迅速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3.转移安置人员
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4.及时组织救援
迅速组织学校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学校师生医护员工健康的措施建议。
三、重污染天气等级确认划分和应急处置措施
(一)等级确认划分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 素,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为红色预警(I级)、橙色预警(II级)、黄色预警(III级)、蓝色预警(IV 级)。
1.红色预警(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1)当市区范围内前三日AQI日均值>200时,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仍将持续2天,或AQI日均值> 300将持续1天及以上。
(2)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曰均值达到450并将持续1天以上时。
2.橙色预警(I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1)当市区范围内前两日AQI日均值>200时,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仍将持续2天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或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黄色预警(III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00 将持续2天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4.蓝色预警(IV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24 小时平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红色预警发布后,启动I级响应。
学校禁止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停止户外活动,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合理安排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停止学生户外运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的生活。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停止学校内全部工程施工。
2.橙色预警发布后,启动II级响应。
学校避免户外活动,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与消毒。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学生和教职工避免户外工作,加强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停止校内在建工程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3.黄色预警发布后,启动III级响应。
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与消毒。开展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的学生和教职工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督促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校内在建工程的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4.蓝色预警发布后,启IV级响应。
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与消毒。开展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的学生和教职工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学校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校内在建工程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四、善后与恢复
1.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报送相关部门。
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3.稳定工作
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章 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校办公室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在校领导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校园网的重大漏洞,或校园网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情况。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措施
1.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通过实时监测,及时了解互联网的安全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学校各部门发布可能招致攻击的安全漏洞、病毒警报等预警信息,对学校网站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态和发展趋势,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予以处理。
2.预防预警行动
(1)网络安全风险分类
学校网络安全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网络关键设备或系统的自然物理故障;病毒等网络型病毒的破坏;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2)应急准备
A.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
B.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实行网络安全应急值班制度,负责对学校网站和网络机房的安全进行监测。需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问题准确及时。
(3)具体措施
①物理环境
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落实以下预防措施:各类机房应完善防火、防盗、防雷、防水、防静电、防尘措施,并安排专人安全保卫值班。各机房应配备稳压电源,中心机房应配备不间断电源。定期检查网络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对所有机房使用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的培训。
②计算机系统
学校OA、教务、学工、财务、人事等重要业务系统应采用高可靠性、稳定性的软硬件系统,定时对数据进行本地和异地备份,并遵循以下安全操作规范: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系统最新补丁程序,并定期对系统进行更新。停止所有不必要的系统服务,关闭所有不需要的端口,停用所有不必要的帐号。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并定期对此类软件进行更新。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对重要数据定期进行本地和异地备份。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③网络系统
重要的业务系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学校网站管理员严格配置服务器系统的安全,并定时对网站进行备份。学校网络服务器安装入侵检测系统,实时监测各类可能的攻击。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应急报告
学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预案,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
各部门出现网络安全事件时,一般事件在部门内部由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关处理;重大事件和影响超出本部门所辖范围时,向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和保卫部门紧急报警。必要时逐级上报。
三、应急响应
1.事件分级
(1)I级事件
长时间的全局性重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校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干扰,甚至中断,时间超过168小时。
(2)II级事件
较长时间的全局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校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干扰,甚至中断,时间在72小时到168小时以内。
(3)III级事件
全局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校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干扰,甚至中断,时间在24小时到72小时以内。
(4)IV级事件
短时全局性事件,即该事件导致学校正常的办公和教学活动受到干扰,甚至中断,时间在6小时到24小时以内。
2.应急处置
(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学校网络安全相关事件由学校保卫部门和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公安机关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处理。重大事件由省教育厅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2)网络运行和网络攻击事件应急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处置。重大事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设备故障、大面积网络瘫痪以及流量异常等。
四、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理学校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2)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的物理环境的安全保障,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学校校园网的安全保障。
(3)学校保卫部门和办公室网络中心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中应分工协作,并应明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与当地公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通信管理局等国家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的衔接,明确与当地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安全相关单位的责任划分和应急协调机制。
2.通信保障
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建立学校内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3.环境保障
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在学校总务处和保卫部门协调下负责保持学校网络环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技术保障
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各部门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5.流程保障
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按事件出现的位置和范围按分级原则进行。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应急处置无法进行或者事态范围扩大超出本管理区域时,按照事件升级的原则向更高层次紧急通报处理,避免延误。
五、善后和恢复
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对网络安全事件,除在事发时按安全管理要求上报学校领导外,必要时还应上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学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应根据安全事件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本应急预,切实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八章 网络舆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在校领导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及时处置和报告情况。
二、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1)学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理学校的网络舆情安全突发事件。
(2)宣传部加强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培训;借助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网络媒体平台(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网站、贴吧、论坛等)及人员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查,一旦网络上出现与学校相关的网络舆情,或触及事先设定的预警关键词,触动报警机制,工作人员要即刻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处理舆情信息,同时工作人员还要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归档。
(3)学生处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使用的教育普查工作,为网络舆情的情报收集提供必要的数据;完善学生的有效信息,开展关于文明上网的宣传工作,通过展板、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学生文明上网,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鼓励辅导员开通微博、微信,建立班级QQ群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
(4)保卫处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院内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警示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找发布有害信息的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职能分工
(1)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辅导员组成的网络舆情思政教育队伍,要提升网络舆情管理的意识,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要充分调动由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党员教师组成的网络舆情监督队伍的积极性,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提供更广泛的渠道,同时也为在网上制造正面舆论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组织
将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工作纳入高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体系。
2.监测预警,及早防范
建立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3.分级负责,依法处置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处室安排专人负责高校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并依据处置预案做好舆情的应对和管理。
四、处置流程
1.研判预警
学校宣传部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做好应对处置的准备,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时效性。
2.快速反应
发现网络舆情事件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地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
3.分类处置
对于学校网络舆情,要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询问、置疑、诉求类的网络舆情,安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网络舆情负责部门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的具体日期。
(2)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的网络舆情,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和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事件,在及时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可以向执法部门申请依法查处。
(3)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络舆情,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可请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4)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积极作用的网络舆情,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4.动态跟踪
学校宣传部对高校网络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施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防止舆情危机和次生舆情危机的发生。
各辅导员应通过建立班级QQ群、开通博客、微博、加入贴吧、论坛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转变教育方式,切忌对学生粗暴教育或直接删帖,应引导学生文明上网,通过正当途径发表诉求;切实发现学生在学习、生活上的问题,积极联络有关部门落实解决,防止出现群体性的网络泄愤行为;鼓励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通过网络发贴,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5.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处置预案,提高网络舆情处置应对的能力。
第九章 考试泄密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在校领导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指挥下,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关预案;作出相应对策,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二、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升本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国家级考试试题泄密(I级)。
2.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省级考试试题泄密(II级)。
3.我校期中、期终、补考考试等试题泄密(III级)。
三、应急处置措施
1.I级、II级事件应急处置
事件出现后,监考老师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考试中心,听取省教育厅考试中心的处置意见后,进行处理。
2.国家级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1)考生遗失有关考试证件。考生必须出具由所在系开出的证明材料,辅导员签字确认,经考点主考批准后方可进入考场。
(2)试卷启封前后,发现问题,监考老师首先稳定考生情绪,然后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3)考试过程中,考试设备出现故障,如听力考试时磁带或播放设备出现故障,考点主考立即上报教育厅考试中心,同意后启用备用设备,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3.III级事件应急处置:
(1)我校统一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后,教务处应立即上报校领导并紧急启用副题。
(2)如果副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印制出来,应及时通知学生,重新选定时间再进行考试。
四、善后及恢复
1.严格追查试题泄密原因,对涉及到的教职工和学生应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校,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2.认真总结试题泄密教训,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章 附 则
预案启动实施由校领导组组长决定。各应急处置小组,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本预案由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原下发的相关文件一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