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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谢文瑾  发布部门: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8-09-30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人[2018]40号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147号)精神,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类别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高教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使用现状,本年度评审教授3个、副教授4个、高级实验师1个以及助教和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二、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在岗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申报。直属附属医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临床教师也可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评审标准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执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聘期内脱产赴“985”、“211”或“双一流”本科院校参加国内(外)访问学者或是专业进修一学年及以上的,今年作为高教系列副高以上职称评审的优先评审条件。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表格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4)一式2份(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张,用A4纸双面印制或用A3纸双面打印拼页胶印,不允许订书机装订)。

2.《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5)(简称A3大表),用A3纸打印1份。

以上两种表格请严格按照附件中模板所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所有栏目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二)诚信承诺书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承诺人必须手写签名,打印或签章无效,放在支撑材料目录的后面。)(附件6)。

(三)各类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并盖章,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4.学历学位证书(组织人事处审核);

5.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专业进修材料(组织人事处审核);

6.继续教育证书(组织人事处审核);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组织人事处审核);

8.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组织人事处审核);

9.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省级“双师型”教师证书(专业课教师提供)(组织人事处审核);

10.科研成果证书、科研奖励证书及专利证书(科技产业处审核);

11.教学成果奖证书及教学类竞赛获奖证书(教务处审核);

12.其他获奖证书(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四)教学考核材料(此项材料由教务处验印)

13.《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1份(附件7)(此表由教务处统一填写,加盖公章后统一报组织人事处);

14.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材料;

15.任期内教务处下达的原始任课通知书;

(五)教育(实验)教学及专业实践方面材料

16.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实训基地建设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材料(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的材料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担任实习管理、教研室负责人的材料由组织人事处审核;担任实训基地建设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材料由所属系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

17.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实验技术或仪器设备的维修、改进工作,或引进新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改造工作的材料(申报实验技术人员提供)(系部会同教务处审核)

18. 公共课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或指导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材料(指导社团材料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参与专业建设的材料由基础教学部会同教务处审核;思政课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材料由校团委会同思政部审核;其他公共课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由基础教学部审核);

19.专业课教师赴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材料(组织人事处审核);

20.产学研合作材料(申报教授者提供)(依据申报者提交的材料由教务处或科技产业处审核);

21.《安博官方网站晋升职称述职评价意见表》(附件8)(此表由所在系部统一填写交至组织人事处)。

(六)教研、科研材料

22.承担科研、教研项目的立项批文原件和复印件,参与的项目还须提供有证明效力的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属于科研项目的材料由科技产业处审核,属于教研项目的材料由教务处审核)。承担申报单位为外校的科研、教研项目,项目的申请书或任务书中参与人员信息应有申报单位教务处或科研处公章。

(七)发表的论文、教材或论著材料

23.《论文、论著检索证明》(附件9)(三类中在本科学报、安徽行政学院学报、安徽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发表及四类论文由科技产业处负责检索)其余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24.任现职以来的论文、教材或论著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教材、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复印件以及负责编写章节的内容(科技产业处审核)。

(八)其他材料

25.教学团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材料(由系部会同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审核);

26.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材料(申报教授者提供)(科技产业处或教务处审核);

27.《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0)和《检测报告单》,由科技产业处负责,检测结果统一交至组织人事处。

(九)代表作鉴定材料

28.《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1)和代表作论文(或论著)。申报副教授、教授的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提供的鉴定论文复印件或论著应一式3份(复印时需遮盖所有个人相关信息),此项材料另外装袋单独提交。

以上材料要按顺序装袋,申报者准备1份支撑材料报组织人事处。除表格外,第4-26项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方可有效,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本文件涉及相关材料、表格请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

五、申报推荐程序和日程安排

1.10月8日前,进行工作部署,发布通知,申报人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行政兼课教师向所属教学系部提交申请。同时申报者提交论文用以进行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以及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

2.10月9日-10月16日,申报人在系部进行述职,各系部要成立党政负责人参与的5-7人职称申报推荐小组,从岗位匹配度、师德师风表现及平时参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专业建设等工作表现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名单及工作业绩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系形成推荐情况书面报告报组织人事处(附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并填写《安博官方网站晋升职称述职评价意见表》(附件8)交至组织人事处。经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系部不得向学校推荐。

3.10月17日-10月21日,各系部推荐申报的人员依据评审条件将申报材料中由个人准备的表格及支撑材料统一交至组织人事处。《申报表》和《A3大表》中各部门审核意见及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暂时不填。

4.10月22日-10月28日,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申报人员的材料统一交至学校相关处室进行审核。科研处对申报人员的科研项目、成果、奖励、专利、论文、教材、论著等科研业绩进行审核;教务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测评、教学考核结果、教学工作量以及教研项目、教学类的竞赛等教学业绩进行审核,同时提供申报人员的《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继续教育以及工学结合实践等进行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活动进行审核。相关处室在审核无误的材料上加盖部门公章。

5.10月29日-11月4日,组织人事处审查、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并结合教务、科研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职称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者的材料。

6.11月5日-11月11日,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核查申报人员的材料并表决推荐意见。

7.11月30日前,学校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评审拟通过人选。

8.12月上旬前,将评审结果在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学校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

10.12月15日前,将评审结果等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市人社局备案。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EI论文收录问题。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评审专家委员会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二)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须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会议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

(三)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问题。教师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结果作为专家评审时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代表作和学术著作鉴定每年只许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重新送审,更不得更改送审结果,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任职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五)评审答辩问题。对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实行现场答辩制度。答辩由学校统一组织,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未尽问题,按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政策导向,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关系学校科学发展,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系部、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并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我校今年的职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材料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查验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查验,并对审查后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对申报材料审查不严的部门,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系部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诚信教育,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要求申报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凡申报人员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教育厅正在建立高校教师信用系统,凡经认定属于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在高校教师信用系统中予以记载。

(三)严格公开、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中,切实做到评审推荐政策公开、评审推荐程序公开、申报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在显著位置张榜和学校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四)规范申报材料,按时按规报送。

职称申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量大,申报者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报送各类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018年高教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附件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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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