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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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学生 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陆璐  发布部门: 学生工作处(团委)  发布时间: 2018-09-20  点击数: 



各系:

根据学校《2018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为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

各系要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学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秋季传染病、防传销行骗、防不良网贷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做好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学生,各系要积极与实习单位、实习队长联系,了解实习学生思想动态,排查安全隐患;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辅导员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提示。

二、组织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班级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寝室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宿舍安全隐患,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留宿他人;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离校。一经发现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值班制度

假期值班辅导员要严格执行辅导员值班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深入校园和学生宿舍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假期离校的辅导员要向系领导请假备案,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请各系做好假期前后学生离校、留校和返校的人数清查以及上课考勤工作,并安排专人分别于921日(周五)、930日(周日)15:00前将离校学生数总人数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离校或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系要及时查明原因,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调查结果与处理意见报送学生工作处。


人:陆璐

联系电话:1396517301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