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以及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现批准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从2017年12月31日算起。
二、各系部将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于2018年5月17日前,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报至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任务书论证与备案。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博官方网站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17〕21号)进行。教务处每年12月底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四、各系部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系部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和协调组织国家、省、学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1.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docx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