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统一招聘卫技人员1702名,其中护理岗623人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02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5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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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蛋1:江宁医院这次也参加南京市统考,往年都是参加区统考的,但这次都是临床岗。护理专业去年有招编制,但是都招满了,所以估计江宁医院这1~2年都不会再招护理编制了。
彩蛋2:今年南京市统考招1702人,但是其中护理岗只有623人,同期对比去年1394人,其中护理岗位有584人,去年41%都是护理岗,然而今年只有37%的岗位是护理岗。所以今年的招聘总人数增多了,但是护理岗位的比例下降了,所以护理的小仙女们,你们今年的竞争压力又更大了!
彩蛋3:见文末!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6、学历要求全日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往届是指2016、2017、2018年毕业未就业人员。
2、2016年起至资格初审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未就业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不限”的岗位,其它留学归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岗位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二类:一类为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1),另一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2)。
(一)专科及以上岗位
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1)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9 日9:00至 4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 3月29日9:00至 4 月3日18: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3月29日9:00至4月4日16: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 4月 8日11∶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4月18日至 4月 22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附件2)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日16:00,考生需将岗位所需的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笔试等资格。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须于2018年3月29日至4月10日(工作日9:00—16:00,不包含节假日)至各单位报名点(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考试
(一)专科及以上岗位
专科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1)的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专业”栏 。
笔试时间为 2018年 4 月 22 日(星期天 )下午14:00——16: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于笔试后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3、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以及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操作的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考核)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