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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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7-12-25 点击量:

各系:

为加大学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聘任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为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工作和资助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扩大宣传效果,及时总结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各系须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于201811日之前报到学生工作处,并将本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材料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发送到学生工作处指定邮箱:925099374@qq.com,联系人:张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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