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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7-11-29  点击数: 


各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对承接的13项任务和7个项目进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承接相关任务(项目)的各系部、处室。

二、采集内容

1.绩效报告。

各部门参照承接任务(项目)绩效采集要点(见附件1),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报告。

2.绩效数据。

各部门按照要求填写任务(项目)绩效数据(见附件2)。除系统规定的数据外,各部门还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增设“自定义数据项”,填写自定义的绩效数据。

3.支持文件。各部门须按要求提交本部门制定的支持《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项目)的政策文件。

4.典型案例。结合实际任务(项目)进展,推选典型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

三、采集要求

1、绩效数据采取集中采集方式。各部门于124日来教务处登录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集中完成绩效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对应任务的文件汇总表及附件电子版交至教务处(附件3)。

1)凡是未明确指标数据采集时间的,均指从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2)需要上传的政策文件附件,要以政策文件名称作为附件名称。

3)资金金额单位:一定要看清是万元还是

4)凡是涉及到填写数字的指标,如果没有数据,那么填写0

5)对于指标中,凡是说明中提到如选择,须上传相关制度文件的情况,必须上传附件。

2、任务(项目)年度绩效报告(附件4)、典型案例(附件5)于126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纸质版一份(表格对应签字、盖章完备),电子版一份。

3.教务处撰写2017年度绩效总报告,并在学校官网发布,上报教育厅。

4.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是评价各高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教育厅将组织力量对各高校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适时发布评价结果。

                    附件1:2017年度承接任务,项目绩效要点.xlsx
附件2:执行绩效数据采集表.doc
附件3:支持文件汇总表.doc
附件4:绩效报告模板.doc
附件5:典型案例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