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通知 |
各县区科技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2014年度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安排,依据2014年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现就2014年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4年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择优遴选。重点支持首位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涉及民生的社会事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研发平台能力建设项目、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科技显著改善民生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申报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基础,实施限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申请经费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工业项目单位要建有管理规范,有研发人员、设备、场所,基本达到市级标准的研发机构;2013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规上企业以市统计局上报的数据为准)。 三、工作安排 1、单位自主申报。符合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kjpt.whppc.net:8080/) 进行在线用户注册,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2、主动发现申报。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主动深入基层,发现和凝炼一批项目,及时申请加入市科技项目库。重大项目原则上从科技项目库中择优申报。 3、部门审核上报。各县区、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为属地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申报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同时,报送推荐函及汇总排序表、项目申报书面材料。 4、统一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集中统一受理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并出具受理单。 5、时间安排。2014年6月20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上报,6月25日前,上报书面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1、《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学历和职称证明,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查新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环保证明等)。附件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有效。 3、材料要求。申报书一律网上在线打印,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 咨询电话:局计划科 3833603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5846636 2014年5月30日 相关链接:http://xxgk.wh.cn/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619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