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40名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构建合理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卫生人才梯队,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我院拟招聘护士40名,现将报名条件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药物过敏史,能胜任临床护理岗位工作。
3.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二、具体招聘名额及条件
岗位 类别 |
毕业时间 |
具体条件 |
岗位需 求人数 |
护 理 |
历届毕业生 |
25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统招统分全日制普通大专及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3+2除外,不招助产专业),且已具有护士执业证人员;在三级综合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者优先。 |
40 |
应届毕业生 |
23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2017年统招统分全日制普通大专及大专以上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3+2除外,不招助产专业),且已通过2017年护士资格考试人员。 |
三、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14日上午8:00至8月16 日下午5:30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太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联系人:宫院长 杨科长,电话:0558-8696921。
3.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大专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二寸彩照两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大专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省人社厅颁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二寸彩照两张;每人缴纳报名考试资料费壹佰元。
4.经笔试、面试和体检,按名次择优录用;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录用待遇:大专毕业生入职第一年每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本科毕业生入职第一年按人社部门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执行;毕业生入职第二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系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