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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滁州全椒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40人公告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护理系  发布时间: 2017-04-20  点击数: 


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全椒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劳动合同制管理)。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招聘工作,县卫计、人社、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县保密局负责招聘的保密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7年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6年 5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有过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4月19日在县人民医院网、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县卫计委网等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星期二)—5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8号楼11楼1108会议室;咨询电话:0550—5198176(县卫计委人事股),5020306(县人民医院人事科)、5020468(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人员须填写《2017年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3、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9日(星期二)工作时间到原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所报考岗位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至5月19日(星期五)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卫计委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非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一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安排为:

0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全椒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医院网、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县卫计委网上公布。

考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基础知识》(占60%)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人民医院会同县卫计委会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医院网、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县卫计委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民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应聘人员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主管部门备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同时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事档案由主管部门托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197012)。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七、本方案由全椒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