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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6-12-30  点击数: 


各系部:

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已立项。现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需填报任务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89号)文件精神,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2016年度校级特色专业经研究建设周期亦为两年。项目建设周期从20171月起计算。

二、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各系部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并于2017年元月6日,将任务书电子版(校级质量工程任务书和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任务书模板可从教务处质量工程下载中心下载)交至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任务书论证。论证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任务书纸质版一份以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备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学校每年12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各系部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并积极实施本系部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和协调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质量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需填报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