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根据团市委下发的《关于评选201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皖芜青创建文明号【2011】1号)和《芜湖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校团委组织开展201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是全校各部门、各附属机构中以青年为主体,有突出成绩、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班、组、岗、台、柜、室等优秀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二、申报集体须认真填写《201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均一式2份),于4月10日前报送校团委。申报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市级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3819853)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20天的自行公示。
三、校团委在对各申报单位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2个集体参加全市青年文明号的评定。
四、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使我校青年团体的杰出表现和突出成绩通过青年文明号彰显和推广。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