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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调扩音器”校园歌手大赛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团委  发布时间: 2011-03-29  点击数: 


一、活动主题:G调扩音器”校园歌手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团委

协办:各系团总支

承办:艺术团

三、参赛对象

热爱歌唱的全校师生员工均可参加。

四、内容和形式   

参赛形式为独唱、重唱、组合唱。比赛将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

五、参赛要求

1、参赛曲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清新活泼,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丰富的精神生活。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每人限唱一首,伴奏磁带自备。

六、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地点:校艺术团办公室

初赛、复赛、决赛时间见海报。

七、评分标准

1、音准节奏:40分。 参赛选手的音乐基础、音准、音质、音色等

2、艺术表现:30分。 参赛选手对音乐的表现力以及台风台纪等。

3、舞台感染力:10分。 参赛选手快速反应能力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应变能力。

4、综合印象:10分。 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予评委的总体印象。

5、个性与服装:10

八、注意事项

参加复赛、决赛的选手,原则上不准演唱初赛曲目,如演唱初赛复、赛曲目,将在总分上减去1分,进入复赛的歌手以抽签的形式排列参赛顺序。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入场,并把伴奏带交到收带处。在后台等候上场。如选手迟到,按自动弃权处理。复赛选手演唱曲目,以选手抽签时上报曲目为准,不准在比赛前更换曲目。伴奏带必须消掉原声,如出现未消原声或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在台上演唱的选手,不准带有自我炒作性的语言,如有此类事情发生,扣选手总分的2.5分。

九、奖项设置

评出校园十佳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