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委、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
2011—2012学年,在青年志愿服务、暑期社会实践以及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中,我校涌现了一批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号召青年学生向他们学习,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表彰内容
1、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2、星级青年志愿者
3、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4、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5、优秀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6、优秀学生社团
7、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8、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9、优秀学生社团成员
10、优秀学生会干部
11、优秀学生会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工作突出,队伍建设好,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2、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全年服务时数达到1000小时以上;
3、服务队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踏实,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学中威信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能积极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效果良好,成绩突出;
5、注重服务基地建设,注重志愿服务的长期性、延续性。
(二)星级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工作勤奋,作风踏实,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扎实;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依据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依次评为一星至五星志愿者,具体认定办法为:
(1)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累计达到2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2)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累计达到4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3)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累计达到6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4)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累计达到8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5)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4、本学年志愿服务统计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三)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
2、社会实践的主题、内容符合上级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实际设计活动方案;
3、圆满完成实践任务,有良好的团队管理、分工、合作机制;注重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建立或巩固了与实践地长久合作的意向;
4、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总结、宣传和经费管理等工作;
5、有一定数量的实践成果(论文、调查报告或作品),质量优秀;
6、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
(四)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2、实践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热心助人,积极奉献,工作尽职尽责,社会反响较好;
3、实事求是,真实制作汇报材料,有个人成果上报。
(五)优秀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1、选题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内容详实,真实反映该课题的现实状况;
2、报告真实,能够清晰地阐述某一社会现象或科研课题,提出问题,对此进行分析、讨论并得出一定结论;
3、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在分析过程中运用了一定的论证方法,有数据、有事例、能客观深入地说明一定现象或得出一定结论及成果。
(六)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社团成立满一年;
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团干部的产生程序符合各团体的竞职方法;
3、遵守社团活动纪律,服从校团委管理并能完成团委布署的各项工作;
4、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管理,社团成员团结,愿意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积极为本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5、社团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平时活动正常,每项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学年有工作总结;
6、围绕社团宗旨开展活动,活动有特色、有创新、有意义且成员参与面广,注重培养和提高成员的素质和能力,注重培养高雅情趣和爱好。
(七)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一年以上;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工作,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3、关心学生、工作踏实、积极肯干、深入细致,赢得广大社团会员的赞同;
4、热心指导社团活动,所带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有特色、有创新,成绩显著。
(八)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参选者必须是社团干部;
2、热爱学生社团工作,责任心强,社团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
3、能够充分发挥社团干部的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在社团成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社团内部团结、和谐;
4、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活动丰富多彩且资料齐全。
(九)优秀学生社团成员评选条件
1、正式加入社团一年以上(含一年)
2、认同社团章程和理念,积极参加本社团、其他社团活动,表现积极;
3、团结会员,群众基础好。
(十)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组织上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3、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注重不断拓宽知识面,成绩优秀;
4、为人正派,谦虚好学,待人诚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好的威信;
5、按时参加校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能积极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团委和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参加评选的广大学生会干部还必须在上课出勤、寝室文明建设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十一)优秀学生会成员评选条件
1、从事学生会工作不少于半年(含半年)的在职学生会干部,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并熟悉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并自觉地接受来自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暑期社会实践报告的评选,由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经本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附一份典型材料,向校团委申报,参加全校的评比。评比产生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0个、社会实践先进集体8个、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人,优秀报告、星级志愿者名额不限,只要达到条件均可认定。
3、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由各社团提交本社团的评选材料,包括申请材料、本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活动的原始材料、特色活动方案,由校团委组织考评,前10%定为优秀。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成员评选,分别按照各自评选总数的10%比例评定,由校团委组织考评。
4.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成员的评选,分别按照各自评选总数的10%比例评定,由校团委组织考评。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把它作为青年学生的一次很好教育和激励。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要求,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禁弄虚作假。
2.评选材料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送校团委,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