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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30期党校学员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6-10-10  点击数: 


各党委,总支:

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养,经研究,拟于201610月中旬开始举办第3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推荐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 经过系部初级培训班培训,熟悉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决定,有较好的政治素养。

2.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强的影响力。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学习态度端正, 成绩合格,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 关心集体,能吃苦,讲奉献,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名额分配

学生学员:医疗系:41人;药学系:41人;康保系:37人;护理系:39人;口腔医学系2人。

职工学员:按推荐条件择优上报。

三、几点要求

1.推荐党校学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请各党团组织、辅导员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 被推荐学生学员必须通过所在团支部大会推优,系部党总支负责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把关。

3.各系党总支在上报的学生学员名单中推荐3名学员作为组长初步人选,推荐1名教职工党员担任本系指导老师。

4.推荐学员名单(含职工)由各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后,于1012前报送组织人事处(附电子版)。

联系人:项正平      电话:0553-4836169

 

附件:推荐党校学员登记表

(此表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second/zzrsc/news.php?nid=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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