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学习会由校党委书记杜勇生主持。
会上,校纪委书记吴启秀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杜勇生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出台后的又一制度利器,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五种情形,对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杜勇生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深刻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学习贯彻《问题条例》,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要抓好《问责条例》的实施,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