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相关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芜教德〔2016〕5号)通知,学校决定评选推荐2015—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7月前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类型和标准
(一)评选类型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见芜教德〔2016〕5号文件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三好学生:全校共推荐15人,按各系学生数分配至系部进行等额推荐。
医疗系、口腔医学系:4人,药学系4人,康复保健系3人,护理系4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全校共推荐15人,实行等额推荐。学生处、团委:3人;医疗系:3人,药学系3人,康复保健系3人,护理系3人。
(三)先进班集体:全校共推荐2个,每系申报1个,实行评审后差额推荐。
四、评选办法
(一)“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需在“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二)凡在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评。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罚款者;
3.考试舞弊者;
4.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参与者;
5.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吸烟者、吸毒者;
6.观看,传播色情、凶杀、迷信等有害书刊、录像者。
五、评选要求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先进班集体推荐班级材料于4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学生处,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由学生处统筹调整。
(二)具体纸质上报材料有:
1.推荐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一式一份);
2.推荐集体和个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证书复印件。
芜湖市市属高校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doc
芜湖市市属高校20152016学年度先进班级体推荐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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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